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广大纳税人特别是纳税百强企业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为全市财源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做出了突出贡献。会议强调,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形势任务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纳税人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二四五”的目标要求,诚信经营,再接再厉,争当创造财富、依法纳税的典范。各级税务部门要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取得更大成绩。
从烟台市税务部门获悉,2013年度烟台市纳税百强企业的纳税总额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达到311.8亿元,较2012年度100强企业增长 11.53%,占全市国地税收收入总额的51.5%。其中,制造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入围企业最多,达71户;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缴纳税款最多,达228.6亿元,占百强企业的73.3%。纳税百强企业的入围门槛再次被抬高,达到6774万元,比2012年提高364万元,比 2011年提高902万元。纳税对企业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现在的纳税筹划,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达到税企双赢的目的.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是要求税赋均衡,积极收税,利于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