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湖北省新兴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万亿元,总体水平领跑中西部。为实现这一目标,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就“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一揽子激励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下一代网络、应用电子、信息服务、船舶与海洋装备、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装备等。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意见,全省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企业获政府补助资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企业可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首次缴纳的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此外,湖北省将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新兴产业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全省将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并给予贴息或补助;对重大示范应用工程实行政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优先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湖北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是未来5年内,全省重点领域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达到40家,超10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实现纯电动公交车批量生产,加快发展中城市环卫、城建、邮政、旅游等特种用途行业广泛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建设纯电动轿车研发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