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与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中的两大巨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现在看来,三一重工在竞争之中可能伤得更重,以至于毅然选择背井离“湘”。
值得注意的是,和三一重工相比,中联重科的政府背景更为复杂。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三一重工如果仅仅是出于商业目的,其迁址就不必过多讨论。但是,如果是为了避免行业的恶性竞争而搬迁总部,那么追本溯源地讨论恶性竞争的事实、缘由和应对之策,比单纯讨论三一重工更为迫切和必要,况且行业竞争问题也不可能随着办公地址的转移而消失。
如果中联重科因为恶性竞争而实施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三一重工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权利救济,而非选择逃避。反之,中联重科也可以通过针对三一重工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而非“以牙还牙”的打击报复。市场的竞争行为必须依据法治的逻辑进行,否则就必然陷入两败俱伤的“囚徒困境”。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一重工迁址的关键不在于总部选择长沙还是北京,而在于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良性竞争秩序能否得到建立,民营企业和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能否平等竞争,政府能否充当法治市场的维护者和实践者。据此,三一重工选择将总部迁出长沙,可能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行业恶性竞争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