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包括高端装备制造在内七个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意味着高端装备制造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被重点培育,加快推进。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范畴很大,但重点突破方向已经基本明确。比如新能源发电设备、智能电网设备等。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含量高,对产业带动效应明显,也理应在此次支持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业范围内。
9月1日举行的“2010中国海洋油气钻采与工程装备高峰论坛”上,中国石油和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赵志明也透露,由工信部负责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海洋工程装备发展规划》已基本草拟完毕,预计不久后就会正式出台。海工装备被纳入“十二五”规划的传闻再次得到证实。北京天华咨询公司机械行业研究员谢华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是宏观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是中海油等企业在“十二五”期间超过2500亿元的巨额投资计划,可以预计,未来几年,海工装备制造业将迎来新一轮高潮,民营海工企业有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海工,一个新赢利点?
海工市场的广阔前景吸引了众多企业进入。国内最大的两家国有船舶制造集团——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均在各自位于一南一北两大基地内开工“海工装备基地”。这两大集团旗下的上海外高桥、青岛海西湾和大连重工等制造基地,承建了以10万吨级FPSO(浮式生产储存卸货装置)和3000米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为代表的高档产品,代表了中国海工装备制造的最高水平。
江苏蛟龙重工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造船业受金融危机困扰之时,海工装备领域被看作是一片“蓝海”。随着传统造船业进入下行周期,现在造船企业都期望通过海洋工程业务来挽救这一局面。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加剧了对造船业的影响,加速了传统船舶企业做出调整的步伐。
实际上,盯上海工装备的不仅仅是传统的造船企业。振华重工是一家港口机械行业的巨头,占据全球港口机械市场份额的近八成,但近来也投入150亿元发展海工装备。中远集团是一家航运、物流为主业的企业,但随着日前国内首个深海钻井船“大连开拓者”号正式开工,中远集团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领域的布局也已基本成型。
谢华认为,不少企业进军海工装备的一个重要驱动力是较大的获利空间。就传统造船业务与海工装备业务比较而言,海洋工程的毛利率可达30%,而造船业毛利率仅有18%左右。
民营海工企业呼声甚高
谢华告诉记者,海工装备中很大一块是海洋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相比在陆地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领域民营企业的“碌碌无为”,在海工装备领域,民营企业则高调了许多。
事实也似乎印证了上述观点。业内认为,以江苏熔盛重工、金海湾等为代表的民营制造企业已成为国内海工装备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民营企业作战灵活,产品多样,主要占据了工程机械辅助船舶等领域的市场份额。
记者从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熔盛重工的海工板块将全面启动,并最终形成4个大项,包括世界最先进的第六代钻井平台;如同海上炼油厂的浮式生产储存卸货装置;海洋工程船以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预计到2013年,海工板块目标产值将突破30亿元大关。
江苏蛟龙重工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更需要国家在技术研发、财政、贷款和采购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此外,也有民营海工制造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担忧:“现在海工装备产业受到国家支持,民营企业也相应获得了发展空间,但从其他行业的经验来看,一旦出现过剩苗头,需要抑制产能、进行调整时,民营企业有可能首当其冲成为被调整对象。希望这种状况不要在海工装备产业重演。”
专家认为,海工装备是一个技术、资金密集行业,且海工装备大都有投资大、产品批次数量少的特点。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与民营企业各自特点和机制的优势,进行分工合作,充分通过政府规划协调,实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专业分工,从而共同促进国内海工装备产业的健康发展。
推动民企国企分工合作
海工装备制造具有高技术、高投入和高风险的特点。这要求建造企业必须具备强大的调配资金和融资能力,同时,还要克服系统集成度高、工序复杂和建造进度不易控制等难题。这对习惯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资金有限的民营企业来说确实是个考验。
实际上,不仅仅是民营企业,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在内的我国整个海工装备制造业,都存在起步晚、起点低、规模小、竞争力不够强等问题。
据了解,国内海工装备产业需要在两个薄弱环节上进行重点突破:其一是设计领域。欧美企业在设计方面占据垄断地位,国内企业尚无话语权。其二是配套设备领域。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船舶处处长由淑敏指出,目前,我国海工装备的配套设备本土化率非常低,每年有70%以上需要进口,关键设备配套率不足5%。
一位民营海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内海工装备产业提升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可以大有作为。目前,有民营海工企业已经在某些尖端领域进行研发,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专家表示,海工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的力量,主管部门要从消极、被动地保护转向鼓励竞争与政策支持相结合,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分工合作和共同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