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外贸转型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是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向贸易强国迈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作为贸易大国的地位逐步确立,但我国外贸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意见》指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主动适应国际经贸格局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贸易强国进程的战略举措,要以调结构、促协调为重点,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等重大战略,强化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着力提升外贸发展传统优势,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外贸新优势,提高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外贸发展的目标,要坚持出口与进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外贸与外资、外经,外贸与内贸,多种所有制主体以及东部与中西部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行业协调和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订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方式结构,实现外贸全方位发展。
为切实保障我国外贸转方式战略目标的实现,《意见》还从财税政策、金融服务、贸易及配套政策以及管理体制、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等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保障。
培育重点行业转型基地
《意见》强调,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两个布局,加快外贸转型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加工贸易,加快“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边境贸易和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平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其中,在外贸转型基地建设上,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依托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轻工、纺织服装、医药、五金建材、新型材料、专业化工、摩托车、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电力装备、电信设备、软件等重点行业专业型基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培育一批综合型基地;依托生产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企业型基地。此外,继续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
为促进贸易平衡,《意见》重点强调了加强和改进进口工作的一系列举措,其中包括利用进口信贷、进口担保,为企业扩大进口提供融资便利;推动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拓宽进口渠道,提升大宗商品的国际市场定价权,完善战略资源储备体系;利用关税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能源和原材料进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