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徐工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 械香港公司)与徐工(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香港公司) 在徐州签署了《共同投资协议》,徐工机械香港公司和徐工集团香港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分别出资950万美元、50万美元在巴西设立徐工巴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简称徐工巴西公司),徐工机械香港公司持股95%, 徐工集团巴西公司持股5%。
徐工机械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徐工进出口)的全资子公司,徐工集团香港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徐工巴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孙建忠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本次会议的 5 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巴西投资设立公司是 为了实施公司国际化战略,大力拓展南美市场,享受巴西"国民"优惠待遇。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详见本公告内容八。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或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工巴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巴西维多利亚或米纳吉拉斯
股东情况:徐工机械香港公司和徐工集团香港公司为巴西公司的股东, 持股比例分别为95%、5%。
投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因在巴西投资设立公司是为了实施公司国际化战略,大力拓展南美市场,享受巴西“国民”优惠待遇。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风险
投资后,能否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受巴西工程机械市场的景气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2、对策 公司充分利用“徐工”品牌优势,努力开拓巴西等国际市场,消除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完成后,为发挥协同效应,后续可能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本次投资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和未 来三年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投资方案
(一)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徐工机械香港公司和徐工集团香港公司分别出资 950 万美元、50 万美元投资设立徐工巴西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投资款支付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投资双方以现金方式付至徐工巴西公司的验资帐户。
(三)投资协议生效条件
投资协议自投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