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等领域已是一种相当成熟的业务,而农机租赁的业务性质与之没有差异,并不需要一个多长的适应过程。金融机构之所以在农机租赁方面行动迟缓,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利润,故而远离利润较低的农业。资本具有逐利的天性,对此再多的苛责也无济于事。
在当前农机行业整体不振的情况下,农机企业尝试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不啻为一个有益的尝试。现在农机专业合作社越来越多,与农机企业直接建立供销关系的也越来越多。若是通过农机租赁模式,农机企业则由“生产产品”变为“出租产品”,直接越过农机经销商降低农户购机费用,企业运营成本也不会增加太多。这有利于农机企业开拓更多的市场,去掉积压的库存。我们熟知的约翰迪尔公司,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已有百年的历史,成为世界最大的农机租赁平台,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可喜的是,我国已有个别农机企业开始行动。福田雷沃面向农机市场推出融资租赁产品“租赁通”,营业额超过5.3亿元。中国一拖、吉峰农机、中农博远等企业,也与一些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农机融资租赁方面的探索。虽然仅是开始,并且存在一定风险。但若是像宜信租赁一样设计好产业闭环,风险也是可以有效控制的。